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

待人有恩?

馬太福音八章:21-35

不饒恕人的也得不著饒恕

21

那時,彼得前來問耶穌:主啊,如果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要饒恕他多少次?七次嗎?

22

耶穌對他說:我告訴你,不是七次,而是七十個七次。

23

因此,天國好像一個王,要和他的僕人算帳,

24

剛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下六千萬銀幣的人來。

25

他沒有錢償還,主人就下令叫人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,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掉,用來償還。

26

那僕人就跪下拜他,說:請寬容我,我會把一切還給你的。

27

主人動了慈心,把那僕人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
28

那僕人出來,遇見一個欠了他一百個銀幣的僕人,就抓住他,扼著他的喉嚨,說:把你欠我的錢還給我。

29

那和他一同作僕人的就跪下求他,說:請寬容我,我會還給你的。

30

他卻不肯,反而把他帶走,關在監裡,等他把所欠的還清。

31

其他的僕人看見這事,非常難過,就去向主人報告這一切事情。

32

於是主人叫他來,對他說:你這個惡僕,你求我,我就免了你欠我的一切。

33

難道你不應該憐憫你的同伴,好像我憐憫你一樣嗎?

34

於是主人大怒,把他送去服刑,等他把所欠的一切還清。

35

如果你們各人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的天父也必這樣待你們。



這段經文開始是彼得來問耶穌﹕主啊,如果我的弟兄得罪我,我要饒恕他多少次?七次嗎?

耶穌回答七十個七次 (490) 後,再說了一個比喻,今天我們重點看看這比喻﹕

有一個僕人欠王六千萬銀幣 

[ (直譯是「一萬他連得」大約是當時工人一百六十四年的工資(六千萬錢銀子)] 

這個數字龐大,大概全家都賣了也永遠無法還清(當時的奴隸頂多只值一他連得,一般都只值十分之一他連得罷了)

ð  這個數字也清晰的表達出我們對上帝的虧負是我們永遠無法清償的。

;因為僕人跪下拜求情,王就動了慈心,放了僕人一馬。

但係調轉佢個同伴,一齊都係王嘅僕人,只係欠左佢一百銀幣 (係佢欠王的六十萬分之一) ,理應你得着王咁大恩典,加上人地都跪地求饒啦,你咪放人一馬囉,點知佢仲要捉住人、渣住人地喉嚨,拉人去座監。


其他同伴(都係僕人) 看不過眼,就呢件事同王講左,最後王將呢位僕人送了去服刑,直到佢還晒錢為止 (估計佢服到死都未刑滿出黎) 。

將今日段經文套入我地到入點呢﹕

我地每一個人唔多唔少都做錯過野,得罪過神,就好似僕人欠左主人錢咁樣。

- 但係天父差派愛子耶穌基督黎救左我地,因為愛赦免我們的罪。

- 所以我們應該要好好咁對天父,按佢吩咐去做

- 天父叫我地要彼此相愛,但係有一個人,我地唔多LIKE 佢,佢又欠左我野,我咪逼佢還囉。

- 結果....... 唔洗講都明啦﹗

其實天父都比左咁大嘅恩期我地啦,我地都應該學習待人有恩,好好學像耶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