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

波阿斯娶路得 - 路得記四章1-12節

波阿斯娶路得
 1 波阿斯去到城門,坐在那裡,波阿斯所說那個有買贖權的近親剛巧路過那裡。波阿斯說:“喂,老兄,過來坐一下吧。”他就過去坐下來了。
 2 波阿斯又邀請城裡的十個長老,對他們說:“請坐在這裡。”他們就坐下來了。
 3 他對那個有買贖權的近親說:“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,現在要賣我們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。
 4 我想把這一件事告訴你,請你在眾民的長老,還有在座的各位面前,把它買下來吧。如果你肯贖就贖,假如不肯,就說出來,讓我知道;因為除了你當贖它以外,我是第一候補。”那人說:“我肯贖。”
 5 波阿斯說:“你從拿俄米手中買下那塊地的時候,你也得娶(“娶”原文作“買”)已死的人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,使已死的人的名字留在他的產業上。”
 6 那有買贖權的近親說:“那我就不能贖它了,只怕損害了我的產業。你可以贖我當贖的,因為我沒有辦法贖了。”
 7 從前在以色列,無論買贖或是交易,決定甚麼事,當事人就要脫鞋給對方。這是以色列中作證的方式。
 8 那有買贖權的近親對波阿斯說:“你自己買下來吧。”就把鞋脫下來。
 9 波阿斯對長老和眾人說:“今天你們都是見證人,所有屬於以利米勒、基連和瑪倫的,我都從拿俄米手中買下來了。
 10 我也娶了(“娶了”原文作“買了”)瑪倫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作妻子,使已死的人的名字留在他的產業上,免得他的名字在本族本鄉中除掉。今天你們都是見證人。”
 11 聚集在城門的眾人和長老都說:“我們都是見證人。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人,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和利亞二人一樣。願你在以法他顯大,在伯利恆揚名。
 12 願耶和華從這少婦賜你後裔,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。”


於是波阿斯就在城門口等拿俄米的至親,而且邀請了城中的十位長老作見証人。

波阿斯問﹕
1)  拿俄米要賣地是否願意買下 (答案願意)
2)  要娶瑪倫的妻路得為妻,為以利米勒一家留後 (這是以色列的族例) [不願意,你買及娶吧]

其實不能責怪那人不願意買及娶路得,因為路得是摩押女子,以色列有明文規定不可娶外邦女子為妻的,所以那人一聽到要娶摩押女子為妻,那人立刻拒絕。

由於波阿斯對路得所作的事有好感,而且他希望為以利米勒一家留後,所以決定在眾人及長老面前作証,願贖以利米勒的地及娶摩押女子路得為妻。

那神為何會祝福波阿斯呢?

1) 波阿斯是個義人,行事為人按規矩而行,先問了第一人選,才作後補。
2) 波阿斯是照着族例行事,娶死人的妻,為死人留後,這是合乎族例(如果隨便娶一個就不能了)。
3) 路得願意跟從拿俄米歸化以色列,神看人不是看外表,是看內心。

所以我們作事要明白神的心意及按神的心意而行,像波阿斯一樣﹗另外,神看人不看外表,我們看人也應該如此,看人內心的美善比起外貌更重要。



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