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14日 星期六

再打魚去

經文﹕約翰福音﹕二十一﹕3-14 

耶穌釘十架後,有一晚西門彼得和多馬、拿但業,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,仲有兩個門徒在一起,彼得突然說要去打魚,其他人也跟他一起去了。

打了整晚甚麼也打不着,快到早上時,有個人在海邊問他們有吃的沒有(意思就係打唔打到魚呀?) ,他們回答沒有。

那人回答說,將網放在邊,怎料這次滿載而歸。

約翰(耶穌所愛的門徒)對彼得說是主耶穌,彼得馬上着返好衣服跳入海中,游去主耶穌那裡。

主耶穌已為他們預備好了﹕炭火、魚(燒好的)、餅


1) 約翰,他了解主耶穌的行動,他關心主所有的事,所以他有敏銳的眼光,是最先發現那人就是主耶穌﹗

=> 我們有關心、留意主的事情嗎?

2) 彼得,一聽到是主,馬上有行動,着好件衫,跳進水裡,游到主耶穌身邊,第一時間要見主。 着好件衫,就是要最整齊的件主,代表了一份尊重,那怕件衫會濕透,重要時盡快遇主相遇。

=> 我們見主,有無着好D去見主呢?有否尊重主呢?
=> 有沒有為主,要第一時間的行動呢?
(我們需要認知而行動)

3) 主耶穌,關心門徒不只是心靈上的需要,為何他們會重操故業,是因為他們的信心問題嗎?主耶穌就去關心他們心靈上的需要,堅定他們的信心。 而且為他們預備好食物,和取暖用的炭火。

我們相信,愛我們的主,已經為我們預備最岩我地的人事物,求主幫助我們,能倚靠、信靠祂過每一天的生活﹗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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